1取一份试样,将试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3`),准确至0.1%。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取间隔时间大于3h(通常不少于6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 2将试样置一洁净容器中,加入足够数量的洁净水,将集料全部淹没,但不得使用任何洗涤剂、分散剂或表面活性剂。
3用搅棒充分搅动集料,使集料表面洗涤干净他细粉悬浮在水中,但不得破碎集料或有集料从水中溅出。 4根据集料粒径大小选择组成一组套筛,其底部为0.075㎜标准筛,上部为2.36㎜或4.75㎜筛。 仔细将容器中混有细粉的悬浮液倒出,经过套筛流入另一容器中,尽量不将粗集料倒出,以免损坏标准筛筛面。
注:无需将容器中的全部集料都倒出,只倒出悬浮液。 且木可直接倒至0.075㎜筛上,以免集料掉出损坏筛面。 5重复2~4步骤,直至倒出的水洁净为止,必要时可采用水流缓慢冲洗。 6将套筛每个筛子上的集料及容器中的集料全部回收在一个搪瓷盘中,容器上不得有沾附的集料颗粒。 注:沾在0.075㎜筛面上的细粉很难回收扣入搪瓷盘中,此时需将筛子倒扣在搪瓷盘上用少量的水并助以毛刷将细粉刷落入搪瓷盘中,并注意不要散失。 7在确保细粉不散失的前提下,小心泌去搪瓷盘中的积水,将搪瓷盘连同集料一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4),准确至0.1%。
以`m^3`与m4之差作为0.075㎜的筛下部分。
8将回收的干燥集料按干筛方法筛分出0.075㎜筛以上各筛的筛余量,此时0.075㎜筛下部分应为0,如果尚能筛出,则应将其并入水洗得到的0.075㎜的筛下部分,且表示水洗得不干净。 2、本方法也适用于同时含有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的集料混合料筛分试验,如未筛碎石、级配碎石、天然砂砾、级配砂砾、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材料、沥青拌和楼的冷料混合料、热料仓材料、沥青混合料经溶剂抽提后的矿料等。 二、仪具与材料 1、试验筛:根据需要选用规定的标准筛。 3、天平或台秤:感量不大于试样质量的0.1%。 三、试验准备 按规定将来料用分料器或四分法缩分至下表1要求的试样所需量,风干后备用。 根据需要可按要求的集料粒径的筛孔尺寸过筛,除去超粒径部分颗粒后,再进行筛分。 筛分用的试样质量 表1 四、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干筛法试验步骤 1、取试样一份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0),准确至0.1%。 2、用搪瓷盘作筛分容器,按筛孔大小排列顺序逐个将集料过筛。
人工筛分时,需使集料在筛面上同时有水平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顿的运动,使小于筛孔的集料通过筛孔,直至1min内通过筛孔的质量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为止;当采用摇筛机筛分时,应在摇筛机筛分后再逐个由人工补筛。
将筛出通过的颗粒并人下一号筛,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应确认1min内通过筛孔的质量确实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 3、如果某个筛上的集料过多,影响筛分作业时,可以分两次筛分,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时,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轻轻拨动颗粒,但不得逐颗筛过筛孔。
4、称取每个筛上的筛余量,准确至总质量的0.1%。
各筛分计筛余量及筛底存量的总和与筛分前试样的干燥总质量m0相比,相差不得超过m0的0.5%。 五、沥青混合料及基层用粗集料水洗法试验步骤 1、取一份试样,将试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3),准确至0.1%。
2、将试样置一洁净容器中,加入足够数量的洁净水,将集料全部淹没,但不得使用任何洗涤剂、分散剂或表面活性剂。 3、用搅棒充分搅动集料,使集料表面洗涤干净,使细粉悬浮在水中,但不得破碎集料或有集料从水中溅出。 4、根据集料粒径大小选择组成一组套筛,其底部为0.075㎜标准筛,上部为2.36㎜或4.75㎜筛。 且不可直接倒至0.075㎜筛上,以免集料掉出损坏筛面。 5、重复以上2~4步骤,直至倒出的水洁净为止,必要时可采用水流缓慢冲洗。 6、将套筛每个筛子上的集料及容器中的集料全部回收在一个搪瓷盘中,容器上不得有沾附的集料颗粒。 7、在确保细粉不散失的前提下,小心泌去搪瓷盘中的积水,将搪瓷盘连同集料一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4),准确至0.1%。 以m3与m4之差作为0.075㎜的筛下部分。
8、将回收的干燥集料按干筛方法筛分出0.075㎜筛以上各筛的筛余量,此时0.075㎜筛下部分应为0,如果尚能筛出,则应将其并入水洗得到的0.075㎜的筛下部分,且表示水洗得不干净。 六、计算 1、干筛法筛分结果的计算 (1) 计算各筛分计筛余量及筛底存量的总和与筛分前试样的干燥总质量m0之差,作为筛分时的损耗,并计算损耗率,记入表2之第(1)栏,若损耗率大于0.3%,应重新进行试验。
(2)干筛分计筛余百分率 干筛后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按式2计算,记入表2之第(2)栏,精确至0.1%。 (3)干筛累计筛余百分率 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为该号筛以上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记入表2之第(3)栏,精确至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