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台磨煤机额定出力为53.45 t/h,折算上中后期磨损,每台磨的平均出力在48~49t/h左右。 当煤质较差时,投入五台磨煤机运行不能满足机组满负荷时所需煤量,必须启动第六台磨煤机才能达到总煤量需求,导致磨煤机电耗增加,同时制粉系统失去备用磨煤机,给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隐患。
一、项目概况: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4×600MW火力发电机组,配套锅炉为上锅厂设计制造SG-2028/17.5-M916型,亚临界控制循环、四角切园燃烧、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汽包炉。
制粉系统为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置六套,每套包括一台沈阳华电电站设备有限公司GM-BSC21-26型给煤机,和一台北京电力设备总厂ZGM113N型中速磨煤机,燃用水城贫瘦煤。 制粉系统运行过程中,通过减速机将电机输入功率转换为碾磨件的机械能,并与磨煤机加载系统共同作用,将原煤磨制成合格煤粉,被热一次风携带入炉膛参与燃烧。 招标范围:一台立式减速机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3 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
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8日1700。 2、投标人需提供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件,并将营业执照、资质材料、报名申请表、有效证明材料、联系人身份证等可以证明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四、发售招标文件: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取编制成本费807元,售后不退。 3、标书款采用电汇方式(请注明“发耳减速机项目”)。 开户行、账号如下:公司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北京市樱桃园支行帐 号——020000060900270063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投标须知: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