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0日 – 2005年5月,我们与云龙镇儒林村签定《承包砂场协议书》,该砂场曾在2003年3月25日在琼山市水利局办理了《河道采砂、取土准采证》,
砖厂生产承包协议书甲方:猫场镇标砖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2011年12月30日 – 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11230 13:49:58 土方工程承包 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
侯家桥土方承包协议书 甲方 :东昌府区沙镇镇水利站 乙方 :沙镇镇侯家村委会丙方 :窦堂村挖掘机工程队 现甲、乙双方把侯家桥下及南侧废旧桥拆除工程承包
土建工程(木工) 土建工程(木工)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江中集团如皋港花苑二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将砂石场承包给乙方生产,并提供合法开采证件,生产机器 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请法院判令: 1 、撤销《承包打砂协议书》;
2009年9月3日 – 2001年10月16日原审被告与谈耀文签定《协议书》、2001年11月22日原审被告与新会市万安砂场签定《建筑用砂承包协议书》、2001年9月23日
2006年12月11日,合伙双方与贺州西湾伟业粉砂厂签订《承包石场协议书》,约定:现将60号采石场,左边以左有光石场为界,右边以石壁为界约40米(不包括
水磨楼地面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的摘要、目录、介绍和全文下载
2005年5月,为了挖走自己承包的8亩耕地中的砂石,以利于耕种,园户村镇马场湖二片区村民尕金辉与经营十三户砂场的任有贵达成整地协议书,8亩石滩地交由
2012年8月27日 – 死者家属称,他们所指的砂场,即桥寨砂场,“大约是2005年开始在 协议书中“事因”一栏写到:“史凤娃和本村的朱秀兰,二人相互搀扶从
已完成场址选择、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征占用林业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项目立项报告,并与儒溪槐猪公司签定了上杭绿琦槐猪育种场承包经营协议书。 (六
2012年12月13日 – 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失,雇主耿某的砂场疏于管理,致提供劳务者受伤,接受劳务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称
2012年9月4日 – 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失,雇主耿某的砂场疏于管理,致提供劳务者受伤,接受劳务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称,
2007年10月18日 – 2003年1月1日、2004年2月3日,仁宝公司分别与西峰耐火材料厂、鲁滨石英砂厂签订协议书,将隆兴公司承包的上述部分土地发包给西峰耐火
3、采砂场位置平面图;4、承包协议书;5、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承诺书。 受理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非禁采区;3、符合防洪安全和河道整治规划要求;4
2013年1月23日 – 2003年1月1日、2004年2月3日,仁宝公司分别与西峰耐火材料厂、鲁滨石英砂厂签订协议书,将隆兴公司承包的上述部分土地发包给西峰耐火
原告吴建军、被告牟方权、陈亚平主张应由通业建设公司承担责任,但支撑此主张的《麻岩采石场征地协议书》和石料开采及加工的《内部承包合同》均为复印件,
自卸车运输,推土机推平,平地机平整,压路机压实,依此分层重复作业的方法.路基质量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有关条款,特制定如下措施:治安消防工作必须坚持"
5、公司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合同项下工程名称为“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富锦路停车场工程4标"
2007年10月31日 – 金佰平等人着手先由另一砂场合伙人之一金秀照与码砗村签订砂场承包协议,再由码砗村以疏浚河道的名义上报审批。金佰平拿着要求审批疏浚
邵君亮、蓝祖亮反诉请求判令:一、确认2006年9月3日订立的《砂场承包合同》无效;二、由张丽群返还承包款***000元;三、由张丽群赔偿设备投资损失803880元;
2012年8月7日 – 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人民币 65 万元, 双方约定:一、因牛山砂场于 2*** 年已结束,双方都不再追究牛山砂石
5、公司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合同项下工程名称为“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富锦路停车场工程4标"
2008年2月3日 – 上诉人戴春国与被上诉人张国良砂场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张国良于2005 协议书》中约定上诉人戴春国支付被上诉人张国良30万元转让款的条件
2012年10月23日 – 禹西组组民同意原告承包该组砂场占用土地签名盖章表,禹东、禹西组河砂承包费发放明细表,原告与村民租地协议书及土地承包费收条,证明
2004年12月10日 – 在北鹏集团,人事行政部经理田小军告诉赵莲,这块地确属集团,但沙坑已经承包给砂场,应该去找砂场。 在于洪区水利局河道所采沙管理办,
2012年9月4日 – 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失,雇主耿某的砂场疏于管理,致提供劳务者受伤,接受劳务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