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广州市佳铭工业器材有限 广州嘉铭工业器材,成立于1994年,集贸易、技术、服务于一体,引进世界各国名牌传动及自控工业器材,以满足国内工业自动化日益增长之需求。 在专营工业自动化器材基础上,不断为国内客户提供高质素光机电产品,特别是日本自控及传动器材,报价及供货迅速,同时还根据客户技术要求,承接各类生产线、专机设计、制造。 我司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而且有大量的资料及光碟供大家索取。
嘉铭工业器材授权代理著名品牌: 一.机械电子部 美国PARKER气动,华南地区授权代理。 包括旗下的著名品牌:ATLAS、TELEPNEUMATIC、SCHRADER BELLOWS、WILKERSON、MILLER、KURODA、WATTS、MAXAM、CLIMAX、SEMPRES。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道防线”。 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 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2012年8月14日讯 通讯员韦海波 郑建锋报道 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城关镇某石场(以下简称石场)在r址黄家开采的石料量目前不足合同所签订的数量。
所以三方对欠款电费外地承包商的机械施工一条龙服务生产线上正常施工出片石、石子、石砂、石粉等石料。 委托代理人刘海英、刘春辉,云南会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音奇,男,1966年6月16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缪祥照,云南天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德义,男,1939年3月10日生,汉族,贵州省威宁县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赵勇,男,1982年8月5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农民,系赵德义之子,住(略)特别。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根据销售需求生产线生产,但承包期限暂定三年(即从正式投产日起)。 三、生产酬金及付款方式 1、生产酬金,每生产一立方 24#、13#、0.5#规格的石料及灰子料底统一按人民币陆元(人民币 6 元)一立方结算,计量方式按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二、乙方应在协议好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管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承包内容主要包括: 1、 石料的爆破开采、生产场地的平整及勾机装车。
2、 乙方的生产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修缮。 3、 要生产出能容纳一破碎石机加工的合格片石。 4、 生产人员的组织、管理、培训、调度、工资、社保福利、后勤生活保障,(包括外来人员暂住管理的一切行政费用)。 5、 生产安全措施的落实等,确保安全生产。 8月5日,忻城县城关镇某石场(以下简称石场)在外地承包商的机械施工一条龙服务生产线上正常施工产出片石、石子、石砂、石粉等石料。
石场能正常施工,还得益于忻城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及时化解仨承包商承包石场而引起的纠纷,解除了一方合同,成了另一方协议。 2012年7月17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的刘军、刘辉来到城关司法所反映,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的石有签订一份承包石场机械施工合同,7月14日合同被人 骗 走了,请求司法所帮助解决。 一、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的需求(砂石料的规格、砂石料的数量)进行砂石料破碎、破碎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相关的工作。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视工程情况,双方依据当时实际情况,重新商讨续订事宜。 三、单价和计量方式:乙方的承包单价: 乙方破碎砂石料计量方式: 四、支付结算方式: (一)无伙食费借支、无临时用工 甲方在每月 15 日以前,按照双方确认的砂石料生产数 2 量所核算出的承包款,付清给乙方上月的承包款。 (二)有伙食费借支 乙方可在每月15 日前跟甲方借支不超过1000 元的伙食费,由。 砂石开采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1、乙方承担本项目开采当中的所有资金投入,包括开采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由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项目内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2、乙方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决不允许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开采操作。 3、乙方在项目开采中,要有环保意识,严禁违规开采,坚持资源节约,有效保护,确保矿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4、对条石的时间、质量集开采作业的安全向甲方负责,对本合同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开采工作,确保所使用劳务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开采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 在办厂过程中,由于新阳村委会拒不执行砂石生产经营合同书的有关条例,并一直蒙骗我至今,导致本人被迫停产,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为此,特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给予解决。 新阳村委会为兴办企业,设立砂厂,于二OO六年三月十八日由当时时任新阳村支部书记蔡大红向冯友海借用现金柒仟元整(7000元)用于办理砂石经营开采的各项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