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监督检查。 严格限制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式。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加强对承包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相关资料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年月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年生产规模不超过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规范普通建筑用石料生产经营,强化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持证矿山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现进一步加强临时石料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批原则。 各乡镇要按照“近取材”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临时石料场,临时石料场要经县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尤溪县临时石料场现场勘察意见表详见附件,所申请的临时石料场地点应相对固定并符合相关规定规范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临时石料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逐步取消临时石料场。 凡新农村建设兴修水利抢险救灾土地整理烟基工程路网建设等。 凿岩工在凿岩前严禁喝酒,要穿戴好安全帽紧身工作服手套登山鞋山袜和保险带,并检查风水管路的密封情况及宕索绳桩和绳索的牢固度。 凿岩工在开眼时要先开水管后开风管,停机时,应先停风后停水,严禁干打眼和打残眼。 凿岩工对机器要定期拆洗及时更换磨损的零件,保证正常使用,严禁在作业时修理运转部分的零部件。 凿岩工要勤磨钎子头,磨钎子头时应首先检查砂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在戴好防护镜后,才可将钎子头轻靠砂轮,不可用力太猛,并且钎子头朝上,不得低于砂轮中心线,人员要站在砂轮一侧。 在雷雨暴雨大雪大雾天气及夜间无照明时,严禁上宕面。 驻马店市开展砂石料场清理专项行动发布日期来源驻马店新闻网责任编辑张亚婷点击次已有条评论核心提示为保护驻马店市公路设施及周边环境,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进行清理整顿。 为保护驻马店市公路设施及周边环境,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进行清理整顿。 各县区公路沿线砂石料场清理活动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区长为责任人。 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国土地税公路运管路政等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对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进行清理排查。 国道两侧驿城区至确山段砂石料场多而乱,部分违法用地私开通道污染环境,为运输车辆二次驳载提供了便利等,给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增加了难度,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扰乱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当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登记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集中清理阶。 自月日起,县城管执法局会同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国省道沿线沙石料场整治工作。 在前期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逐户了解沙石料场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摸底沙石料场户,石雕石刻户。 咨询了解更多相关内容信息,可以直接致电我们或咨询在线客服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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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近日师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此类企业生产场地和采挖现场存在大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用地手续不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排除安全隐患,保护资源环境,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一、规范矿山企业管理,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规定,师各砖厂、砂石料厂及其采挖场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准占用农用地,且必须到师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凡没有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许生产和采挖,否则将依法追究非法占地、破坏土地的法律责任。 根据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价和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 同时,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各团场因采挖形成的陡坡、危岩、凹陷、坑地等,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进行复垦;对挖损场地周围加强防护措施,架设围栏、设立警示标志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亡(具体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见附表)。 今后,凡对采挖场地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采挖单位和所在团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