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节能灯的推广,人们已逐渐认可了节能灯的省电和环保。 不过鲜有人知道:每只节能灯的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渗入地下会污染大约180吨水。 2010年武汉市计划推广230万只享有财政补贴的节能灯。 自2008年武汉市开始推广节能灯以来,已向市民发放了近180万只。 然而,当人们张开胸怀欢迎节能灯的同时,又不得不重视几百万只节能灯“光消玉殒”后的去处----因为节能灯所含的汞,可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一只节能灯会污染180吨水 一只节能灯的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渗入地下会污染大约180吨水。 记者随机采访的数十位市民大都表示,“次听说”废旧节能灯也会污染环境。 也有极少数人知道废旧节能灯有污染,但因不知道哪里回收,只好将废旧节能灯和生活垃圾一起丢垃圾桶里。 除了会污染水之外,由于汞的沸点低,常温下即可蒸发,灯管破碎后会污染空气,而汞含量超标的空气会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
据业内人士估算,如果按照一个人3盏灯的比例来算,武汉市800万市民家中会使用超过2,400万只节能灯,这还不算大型卖场和企业中的用量。 如此巨大数量的节能灯寿命到期后将何处去? 回收所得还不够养护机器 废旧节能灯有这么大的污染,为什么节能灯上没有标出来?小区、超市为何也没有回收点?答案是,节能灯回收成本太高使企业沉默;没有相应补贴,超市、小区也不愿回收。 记者采访了几家在湖北省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的中标企业,几位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尚未形成废旧节能灯的回收体系。
飞利浦公司负责人表示,超过4,000只节能灯的大宗用户,他们可以上门回收,但目前还不可能针对小区居民上门回收,“运费太高了,而且节能灯又是易碎品,回收难度比较大”。 然而,节能灯回到企业之后如何处理是更大难题。 有企业负责人坦陈,从废节能灯中提取汞,回收再利用的成本很高,因此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相应的回收设备,很多节能灯集中回收后仍然命运未卜。 广东佛山照明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花1,000多万元从瑞士购买了一套节能灯汞提取回收设备,回收所得还不够机器的养护成本。 武汉市节能监测部门人士告诉记者,节能灯的回收目前还没有政策规定,回收体系还处于空缺状态。 建议市民尽量买优质节能灯 总体上说,比起传统的白炽灯,节能灯更环保更节能。 业内人士 建议,首先,政府应该鼓励小区、环保组织等以团体形式回收节能灯,并给企业以相应的回收补贴。
此外,企业应尽量在节能灯生产中降低汞的含量。 另外,市民也应尽量选用有“中国能效标识”的品牌节能灯,以降低节能灯的淘汰率。 据了解,一支优质节能灯可以使用5年,而劣质的节能灯可能用几个月发黑了。 此外,现在不含汞的LED节能灯也逐步走向家用市场,只是价格偏高,有能力的市民可以考虑选购。 业内人士呼吁,在推动和享用环保节能产品的过程中,新的污染也必须面对。 品目84.22不包括:(一)缝合袋子或类似品用的缝纫机(品目84.52);(二)品目84.72的办公室用机器。
品目84.24不包括:喷墨印刷(打印)机器(品目84.43或84.71)。
三、如果用于加工各种材料的某种机床既符合品目84.56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57、84.58、84.59、84.60、84.61、84.64或84.65的规定,则应归入品目84.56。
2.模拟式计算机,即能够模拟数学模型并且至少包括模拟部件、控制部件和程序部件的机器。 3.混合式计算机,即具有模拟部件的数字式计算机或具有数字部件的模拟式计算机。 (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可以是一套由若干单独部件所组成的系统。
除本条注释(五)另有规定外,一个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所有规定,即可视为整套系统的一部份:1.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2.可以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几个其他部件同中央处理器相联接;3.能够以本系统所使用的方式(代码或信号)接收或传送数据。 (三)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如果单独进口或出口,应归入品目84.71。 (四)打印机、键盘、x-y座标输入装置及磁盘存储部件,只要符合本条注释(二)2、3所列的规定,应一律作为品目84.71的部件归类。
(五)装有自动数据处理装置或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使用,但却从事数据处理以外的某项专门功能的机器,应按其功能归入相应的品目,对于无法按功能归类的,应归入未列名品目。 六、品目84.82还包括直径及最小直径与标称直径相差均不超过1%或0.05毫米(以相差数值较小的为准)的抛光钢珠,其他钢珠归入品目73.26。 七、具有一种以上用途的机器在归类时,其主要用途可作为的用途对待。
除本章注释二、第十六类注释三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任何品目都未列明其主要用途的机器,以及没有哪一种用途是主要用途的机器,均应归入品目84.79。 品目84.79还包括将金属丝、纺织纱线或其他各种材料以及它们的混合材料制成绳、缆的机器(例如,捻股机、绞扭机、制缆机)。 八、品目84.70所称“袖珍式”,仅适用于外形尺寸不超过170毫米×100毫米×45毫米的机器。
子目一、子目号8471.49所称“系统”,是指各部件符合第八十四章注释五(二)所列条件,并且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部件、一个输入部件(例如,键盘或扫描器)及一个输出部件(例如,视频显示器或打印机)组成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二、子目8482.40仅包括滚柱直径相同,不超过5毫米,且长度至少是直径三倍的圆滚柱轴承,滚柱的两端可以磨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