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磨煤机检修工程 工程地点: 塘沽区临港经济区 工程内容:厂区内磨煤机检修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检修工作量附表(附表一)。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 年 11 月 01 日。 竣工日期: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格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 (大写) : 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 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第 2 页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在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1.2 适用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合同工程应遵循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程、规范及规 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约定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约定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无约定。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经建设单位批准后。 3.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刘连杰 职务:_________职权:__严格执行发包方给工程师下达的工程任务书的职责范围。 3.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约定。
4、项目经理 姓名:__ 黄秋根 5、发包人工作 5.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第 4 页副总工程师(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2012 年 11 月 01 日前。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要求:2012 年 11 月 01 日前。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2012 年 11 月 01 日前。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包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应于 2012 年 11 月 01 日前办理完毕。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在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工程师、施工方项 目经理三方在场情况下甲乙双方进行水准点的交接手续,乙方负责保护。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2012 年 11 月 01 日前由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 人参与。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 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 、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承包方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按发包方的要求提供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发包 人负责。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负责交叉施工时成品保护,其 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 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若发生由施工方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负责清理、清运现场建筑废料、生活拉圾等杂第 5 页务,符合天津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及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其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7、进度计划 7.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无约定。 7.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约定。 8、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无约定四、质量与验收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五、安全施工中标单位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承担安全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0、合同价款及调整 10.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合同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政策性文件执行截止 至市建委建筑(2008)642 号文件及参考市场价格计算。 施工、劳务、管理、材料、 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 6 页1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3、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验收后在一个月 内付至工程款 95%; 13、2 余 5%的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之日起计算。
七、材料设备供应1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 进行更换,直至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约定。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方进行补充,直至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 求,并考虑工程施工的材料损耗。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时间不能满足施工 进度要求而导致的工期延误。
14.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约定。 1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同时需满足工 程质量要求,所使用材料必须具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