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宝丽西瓷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长石等非金属矿粉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湖北谷城宝天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湖北谷城宝天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司为充分发挥谷城丰富的资源优势,满足市场需要,决定投资55980万元,在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平川村征地350亩,建设年产50万吨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线项目。
1、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该项目本次建设年产50万吨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供电给排水设施等配套设施。
煤矸破碎车间、煤矸石预均化堆场、原煤预均化堆场、煤矸石粉磨区、煤粉制备区、焙烧系统等。 新建一座110kv总降压变电站一座,四座10kv配电站,原料磨配电站、窑头配电站、成品磨配电站、新建矿山配电站。
设置一座空气压缩机站,配置3台20m3/min空压机,用于煅烧系统及高岭土粉磨系统所需压缩空气供给。 粉尘主要产生于物料输送、煅烧等生产过程中,厂区的粉尘排放源是窑尾烟囱,高78m,采用静除尘,其它采用布袋除尘。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该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50万t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线。 主要产品为:涂料行业用煅烧高岭土,年产30万t;造纸工业用煅烧高岭土,年产15万t;橡塑工业用煅烧高岭土,年产5万t。
3、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55980万元,土建投资17070.78万元,设备投资30906.22万元。 2、城市规划相符性评述湖北谷城宝天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此次新建项目拟建地位于湖北谷城县石花镇平川村,项目用地经谷城县规划管理局认可,详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附件,用地不属于农田,详见石花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谷城县规划。
三、工程影响因素评述1、废气(1)粉尘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过程中在物料破碎、粉磨、煅烧、包装、储存及运输等环节中,几乎每道工序都伴随着粉尘的产生和排放,其特点为物料处理量大,粉状物料和成品输送转运环节多。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是最主要的污染物,工程排放的粉尘主要有:原料粉尘、煤粉尘、窑尾粉尘、熟料粉尘①粉尘有组织正常排放该项目生产线有组织粉尘排放废气排放总量为506012m3/h,经除尘器处理后各排尘点的废气含尘浓度小于50mg/Nm3。 ②粉尘有组织非正常排放工各系统的袋式收尘器发生全面故障的情况较少,少量存在部分滤袋发生破漏的可能,造成收尘效率降低。
非正常工况时粉尘排放浓度为20g/Nm3,排放量为1.02t/a。 ③粉尘无组织排放煤矸石、粉煤灰及原煤堆棚堆场以及在原料和产品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量24.57t/a。 (2)气态污染物回转窑煤的燃烧,污染物主要有SO2、NO2等。
①SO2本项目燃煤消耗量105990t/a,SO2排放量为2.37kg/h(17.64t/a),排放浓度为23mg/m3,吨产品排放量为0.0353kg。 ②NOx生产中NO2主要产生于高温煅烧过程,锻烧时空气中的氮以及燃料中的氮部分转化为NO2。 该项目NO2的平均排放浓度为331mg/m3,排放量为33.85kg/h(251.84t/a),吨产品排放量为0.50kg。 2、废水项目建成后,厂区总用水量153574m3/a。
(1)生产用水年用水量133920m3,主要用于风机、空压机、电机、破碎机和液压站等设备冷却降温。 (2)生活用水主要是生产车间内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该项目共有生产及管理人员257人,用水量以200L/天·人计,其生活污水用水量为15934 m3/a。 3、噪声噪声是超细煅烧高岭土生产中仅次于粉尘污染的污染源,本工程生产线的声源很多而且声压级也高,如破碎机、磨机、风机及空气压缩机等都是强噪声设备,噪声值在85~110dB(A)间。 4、固体废物该工程生产线固废主要来源于回转窑燃煤产生的灰渣,可作为熟料生产的掺合料回用于生产,生产线基本无固废产生。 厂区主要固废来源于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0t。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述1、环境空气评价区域SO2、NO2浓度水平较低,1小时值和日均值均符合相应的评价标准,TSP日均值浓度亦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2、地表水本次评价水域的监测断面pH、BOD5、高锰酸盐指数及氨氮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五、环境影响评述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有组织粉尘下风向浓度贡献值为0.00785mg/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84%,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日均值:0.3mg/m3)。
(2)无组织排放粉尘下风向浓度贡献值为0.227mg/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25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日均值:0.3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