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总的技术要求4.1.1卖方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1.2所有设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且没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 同时应提供胶带硫化机(满足一次胶接一个接头的要求,接头长度满足皮带供应商要求)及胶接成套工具包括断层机、开口机、烤胶机、剥层机、压实机一整套。
4.1.3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具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所有外购配套件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卖方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4.1.4所使用的零部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所有设备、零部件及材料适应当地环境及各种工况条件。
4.1.5胶带机整机质量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一等品。 4.1.6所有外购设备及部件均要征得买方认可。 4.2设计要求4.2.1卖方提供的管带机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管状皮带输送机的整体设计能满足设计院整体设计的要求,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4.2.2管状皮带输送机进口部件为胶带、驱动装置(液压驱动装置及液压站为瑞典赫格隆产品)、控制和保护系统。
4.2.3管状皮带输送机能满足1-3台加湿搅拌机同时或单台运行时的工况变化的要求,起动(包括重载等其它最不利的情况下的起动)、运行和停机平稳并安全可靠。 4.2.4凡与驱动力和皮带张力有关的管状皮带输送机钢结构和零部件按照电动机的铭牌和胶带张力进行设计计算。 皮带张力由六种工况的计算结果决定,即:满载起动、运行、制动和空载起动、运行、制动。
4.2.5电机额定功率大于1.2倍的胶带机出力时的计算功率,液压驱动单元的总效率计算时不大于0.75。 4.2.6胶带机在满载启动和停机时,瞬时张力不超过正常工作张力的1.5倍。 4.2.7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没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考虑了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 4.2.8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2.9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提供适当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所有重型部件均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用的起吊或搬运的条件。 4.2.10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 4.2.11各转动件转动灵活,不会有卡阻现象。 轴承温升不大于40℃,轴承温度不超过80℃。 4.2.12胶带机头部和尾部设置检修和上下的爬梯,在尾部滚筒和其它所有改向滚筒轴端处分别加设护罩及可拆卸的护栏。 须设有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的有效设施。 4.2.13管状皮带输送机露天段桁架上平面铺设防雨蓬使整机(含两侧检修通道)能防雨雪。
4.2.14管状皮带输送机过铁路及高压电线处桁架底部采取密封保护措施。 4.2.15管状皮带输送机沿程须设照明装置,便于运行人员夜间巡视。
(,灯的间距不大于20m)4.2.16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进行喷丸预处理。
4.2.17管状皮带输送机机架沿程离地面高度(净空)不得低于2米, 防止设备遭到人为破坏。
4.2.18设备及部件的噪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4.2.19清洁和油漆4.2.19.1胶带机部件表面涂漆符合GB10595-89《胶带机技术条件》的要求,除滚筒与托辊工作表面涂一层面漆外,其余表面出厂前涂一层底漆(不包括保养底漆)两层面漆,安装后再涂一层面漆。 面层油漆颜色为淡(铁)蓝 色卡号为PB07,设备油漆色卡采用《漆膜颜色标准色卡》(GSB G51001-94),如有采用GSB05-1426-2001者,应与GSB G5001-94进行对照,并经项目部确认。
油漆具有较强的室外防腐性能,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4.2.19.2所有的加工件都对其表面进行防锈处理。 表面除锈处理采用溶液清洗或者喷丸处理,防锈处理满足有关规定。 4.2.19.3底漆涂刷在除锈处理后8小时内进行。 所有的加工件如果不用油漆,则表面都涂上防腐物。 表面处理·表面处理标准钢材表面处理,采用中国国家标准。 ·表面处理表面处理,按上述标准严格执行,即使其达到规定的标准。
影响漆膜质量的油脂、水、粉尘、焊渣、飞边毛刺等也应完全清除。 为确保表面处理的质量和提高漆膜的附着力,用作表面处理的钢球或砂粒的直径不大于1毫米,以保证处理后的表面既有一定的粗糙度,但粗糙度又不大于100微米。 · 油漆在运输或安装损坏的涂层,必须进行补漆。 修补前,对表面的油污等必须用溶剂清洗,并用清水洗净,然后进行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