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维简费的会计核算维简费是矿山企业的一种特殊费用,其性质相当于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 矿山企业财务人维简费是矿山企业的一种特殊费用,其性质相当于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 这些处理方法,既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给企业带来纳税方面的风险。 一原来的核算方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年月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和开支范围作了专门规定。
其中第七条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提取时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元井巷费部分作。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发票及税收问题。 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借工程物资XX万元贷银行存款XX万元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
方式二建设方发出材料时借在建工程XX万元贷工程物资XX万元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
对矿山维简黄曲会计处理建议胡志刚矿山维简费是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简称是指冶金矿山生产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矿山维简费是一项沿用多年的矿山企业专项会计政策为矿山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各地矿山企业自然条件差别大很难制定出适合所有矿山的具体会计处理办法。 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号给出了矿山维简费比照安全生产费用处理的规定但仍缺乏具有操作性的会计处理办法。 一关于矿山维简费计提标准的规定有待完善为支持资源性产业的发展解决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财政部以财企号规定从年月日起将冶金矿山企业维简费提取标准提高到每吨原矿一元。 其中国有大中型冶金矿山企业维简费标准为元吨其他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元吨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提取标准。
我国大多数矿山的设计选矿比为吨水平按上述标准每吨精矿成本负担的维简费为元占精矿成本的比重一般为左右。
由于矿产品升值较大原矿石入选品位大大降低。
少数地区的超低品矿石由于可选性好选矿比达到吨仍有经济效益。 对于上述高选比矿山企业如仍以原矿量作为计提基数矿山维简费占精矿成本的比重可能达到。 因此建议高选比矿山企业应该设置计提维简费的上限超过上限的原矿量不再计提矿山维简费。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 但按税收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
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记入相关的科目。 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按税收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的,还应将该项经济业务视同销售应获得的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据以交纳所得税,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摘要正近几年,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农业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并为此划出了若干专用地块如民营工业园大棚基地藕塘虾池等。 这些地块,并不像耕地那样按人口平均分配,而是采用招标抽签等形式承包给个别农户。 对于这些地块承包费的收取,尽管各地采取的方法不同,但大多都是采取预收的形式,而且预收几年,甚至更长。 如此一来,反映到村会计工作的账务处理上,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作者单位关键词分类号正文快照近几年来,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农业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并为此划出了若干专用地块如民营工业园大棚基地藕塘虾池等。